12少女被恶男拐卖一年软禁木房内成性奴-【资讯】
发布时间:2021-09-02 17:24:5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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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少女被恶男拐卖 一年软禁木房内成“性奴”
2003年,当患有肝癌、精神异常的妈妈离家时,小熙(化名)只有5岁。在与贫病交加并且酗酒严重的爸爸枯守7年后的2010年,12岁的小熙因交不起学费辍学,在外玩耍时竟被一个比她大31岁的男人诱骗至广州一德路附近的 木楼 上,软硬兼施下,小熙被禁锢一年,亦被奸淫一年。那一年也是2011年7月,激愤的亲友获知真相当即报案,住在一德路附近的44岁恶男随之被绳之以法。
但此时,小熙的家已经满目疮痍,妈妈和小熙的相继失踪令爸爸一蹶不振,已于2010年岁尾在酒杯中耗尽悲惨的生命。如今小熙最大的心愿就是能拥有广州户口,重回学校读书。在她潮湿而阴暗的家里,一个老旧的木质高低床上,整齐码放着一叠四年级的课本。 没事也会翻着看,多想再去上学啊。 她神往地说,如果能有机会读书,她一定会好好努力,把失去的时间补回来。
律师说法
两方案可解决敏敏入户
如何解决小熙的入户问题?新快报记者从广州市妇联了解到,目前妇联组织已积极介入小熙事件,并通过有关渠道证实,敏敏在其生母原籍,即广西户籍,但当地已无亲友可承担监护与抚养她的义务。对此,广州市南方福瑞德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张健良表示,依照现行法律规定,要入户广州,小熙有两种选择。第一,可尊重当事人和其亲友意见,注销广西户籍,转迁至广州,若其亲友能主动承当小熙监护人,落户广州相对简单,若无亲友肯做监护人,可要求住所街道办主任以集体法人身份成为指定监护人,落户街道集体户口;第二,依照相关法律,通过民政部门申请国家监护,入户广州并入住福利院。
父母的过错不该由孩子来承担,接受义务教育是小熙应该享受的基本权利。 张健良表示,在具体操作中,一定要尊重小熙和其亲属的意见,以有利于孩子成长为原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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